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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1年度、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(第一批)的通知

苏财税〔2012〕29号
2012-07-04

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1年度、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(第一批)的通知

索 引 号014000677/2012-04239信息分类政策发布
发布机构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2-07-04
信息名称关于公布继续获得2011年度、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(第一批)的通知
时 效

苏财税[2012]29号

各市、县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、民政局,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,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》(苏财税[2010]30 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省继续获得 2011 年度、 2012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(第一批)予以公布。请各单位积极配合,认真执行,共同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。

附件:继续获得 2011 年度、 2012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(第一批)

江苏省财政厅

江苏省国家税务局

江苏省地方税务局

江苏省民政厅

二 〇 一二年六月十九日
附件下载 :继续获得2011年度、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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